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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莲花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及户外设施修缮项目公开询价的公告
作者:管理员 日期:2026-08-20 来源: 浏览:294 次

关于开展莲花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及户外设施修缮项目公开询价的公告

 

根据我院派出法庭基础设施修缮工作需要,开展莲花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及户外设施修缮项目,现向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莲花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及户外设施修缮,主要包括:

一、业务用房修缮部分

1、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调解室木门更换;

2、大厅标语重新制作及墙面修复;

3、业务用房内部墙面补漏及修复;

4、三楼业务用房走廊墙面修复;

5、安检室天花更换及墙面修复;

6、食堂节约宣传制作。

二、户外设施修缮部分

1、户外排水沟修缮(排水沟石头盖板全部更换为新的盖板);

2、户外路面修缮(地面去硬底化改种植);

3、北广场修缮(改为多功能运动场);

4、户外设施增设(普法宣传栏、树头休闲座椅);

三、杂项

绿化树头清杂及美化

(参考附件施工图)

项目预算:196186.21元(最高限价)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本项目特定资格

供应商需具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装修修缮类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请按照附件2的报价书逐项填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本项目以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价格优先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由我院组织评审小组对响应材料进行审阅并评选推荐,经我院党组选定后将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进行定点采购。

4.参选供应商不足三家不影响本项目的选定

四、响应材料组成

响应文件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的《资格承诺函》(附件1);

3.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第(四)点的特定资格(提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装修修缮类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报价书(附件2);

5.施工组织方案(格式自拟)

五、响应材料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宝鼎路60号鼎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3.递交方式: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达(邮寄风险自担)。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

4.密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莲花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及户外设施修缮项目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电话。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宝鼎路60号鼎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758-2625703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2026年8月20日

附件1-资格承诺函.docx

附件2-报价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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