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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诉讼辅助及 信息录入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根据我院诉讼服务、司法辅助等工作需要,现就“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诉讼辅助及信息录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诉讼辅助及信息录入服务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53万元/年 (三)服务期限:2026年7月24日至2027年7月23日,共1年 (四)服务地点: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指定办公区域 (五)采购内容:诉讼辅助及信息录入服务,包括司法排期与辅助服务、信息录入服务、档案整理服务、记录服务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供应商须具有同类法院司法辅助服务项目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无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记录。 三、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标准 司法排期与辅助服务:协助立案庭完成案件排期、庭审安排等;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引导及司法辅助咨询。 信息录入服务:全面、准确、及时将案件运转各阶段数据信息录入法院信息系统,分案排期信息同步录入。信息录入准确率≥99%。 档案整理服务:按法院要求开展档案整理、装订、归档,符合《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归档合格率≥98%。 记录服务:为庭审提供司法辅助记录服务,提高记录水平。 (二)服务人员配置 供应商须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驻点设立完整的司法辅助服务机构,配备总人数不少于8人。服务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服务人员须经过岗前培训,掌握送达规范、信息录入要求、档案整理标准等业务技能。 2.全体驻场人员须通过保密审查,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定期保密教育。 3.服务人员须经法院面试同意后方可上岗,人员调整须提前报备。 (三)服务时间 法定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须服从采购人加班安排,加班作调休处理。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报价函;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截图; 6.同类项目业绩材料; 7.保密承诺书(见附件); 8.服务方案(含人员配置方案、培训方案、质量管控方案等);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报价要求 1.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人工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2.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53万元。 3.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递交。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递交地点: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地址: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邮政编码:526070)。 (三)联系人:温先生 (四)联系电话:0758-2625703 六、评定办法 在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文件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价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24日 保密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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