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
开荒保洁项目采购询价的公告
根据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建设工作需要,我院拟开展“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开荒保洁项目”,现向意向参与该项目的相关单位进行询价以确定实施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开荒保洁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目标
1.对新建审判法庭进行全方位深度清洁, 重点处理装修遗留的顽固污渍(如水泥渍、胶痕、油漆点)、金属部件氧化、玻璃幕墙反光污染等难题。
2.全面清除施工遗留垃圾、污渍及装修残留物,确保大楼内部环境符合司法办公及公众服务要求。
3.建立标准化清洁流程,为后续日常保洁提供基础。
(二)项目预算:30万元
(三)项目开展范围
1.建筑物开荒:对服务区域内高层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清洁。
2.公共区域:大堂、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停车场等。
3.办公区域:审判庭、会议室、办公室、档案室等。
4.特殊区域:机房、监控室、设备间等(需授权进入)。
序号 | 项目 | 项目详情 |
1 | 建筑面积 详细数据 | ① 建筑面积:17133.00㎡; ② 总占地面积:13333.40㎡; ③ 1、2层宽51.60米,长67.4米; ④ 3层宽47.00米,长69.4米; ⑤ 4层宽47.00米,长63.9米; ⑥ 5-10层宽43.80米,长19.00米; ⑦ 建筑提升层高为4.35米/层,天面层高度为48.64米,建筑峰值外立面高度为51米。 |
2 | 外立面清洗面积 | 1、2层:238*8.7=2070.6㎡ 3层:232.8*4.35=1012.68㎡ 4层:221.8*4.35=964.83㎡ 5-11(天面)层:125.6*33.6=4220.16㎡ 折叠系数:130% 总计算面积:10748.75㎡ |
(三)服务标准
1.地面清洁度:无污渍、无灰尘、无划痕。
2.玻璃透明度:透光率≥95%,无指纹、无水痕。
3.金属表面:无锈斑、无氧化痕迹,光亮如新。
4.石材养护:结晶度≥90%,防滑处理达标。
三、参与询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格条件承诺函》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中含有建筑物清洗或建筑外立面、高空作业等相关经营范围及保洁类经营范围,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登记备案并且开通操作账户(需提供相关网页界面截图)。
(2)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场地开荒保洁及建筑外立面清洗项目: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询价工作办法
1.本次询价以总价包干形式进行,项目价款不作调整,请意向服务商先与我院沟通开展前期现场勘察。
2.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企业)根据单位(企业)情况确定报价方案(包括服务方案和服务费用,下同),我院将组成评审组实施对各单位(企业)报价方案进行评审,最终根据所报送报价方案,按价格指标、服务质量指标、服务承诺指标、以往服务质量指标等方面综合考评以确定实施单位,并签订书面合同。
五、有关事项
1.单位(企业)申请资料请于2025年4月30日17:30前,报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长园路8号鼎湖区法院综合办公室收)。
单位(企业)申请资料包括单位简介、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要求中需要的资料、近年业绩介绍等,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 请按时申请参与询价的单位(企业)将报价方案密封并盖章交送。
3.我院工作人员组成评审组,对各单位报价方案现场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最终的实施单位。
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不影响本项目供应商的选定。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温先生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长园路8号鼎湖区法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8-2625703
七、监督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林小姐
单位: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长园路8号鼎湖区法院政治部(督察室)
联系电话:0758-2620873
上述不明事项可向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咨询,一切以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