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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装修修缮项目第三方服务 公开询价的公告 我院就2026年度装修修缮项目的设计咨询及结算评审服务、监理服务进行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装修修缮项目第三方服务 二、项目概况 包组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包组1 | 设计咨询及评审服务 | 1.2026年度各装修修缮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服务; 2.对2026年度各装修修缮项目根据施工图开展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 3.对2026年度各装修修缮项目开展结算造价评审。 | 包组2 | 监理服务 | 对2026年度各装修修缮项目开展监理服务。 |
三、报价方式 1.本项目的2个包组不兼投不兼中,即各意向供应商仅允许报名其中1个包组。 2.本项目的报价方式为取费率,即服务费为“装修修缮项目计费额*取费率”。 3.装修修缮项目计费额为2026年度我院某装修修缮项目的合同金额。 3.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 号)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同时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报价最高限价如下:包组1报价取费率不得高于5.08%;包组2报价取费率不得高于3.3%。 举例说明:我院2026年度某装修项目合同金额为100万元,某包组报价取费率为2.5%,则该装修项目的服务费为100万元*2.5%=2.5万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本项目2个包组各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本项目特定资格 1.包组1:具备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 2.包组2:具备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五)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包组 | 服务名称 | 资质要求 | 包组1 | 设计咨询服务 | 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 包组2 | 监理服务 | (一)总监理工程师(1名):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已完成注册并在有效期内。 3.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二)监理员(1名): 1.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2.岗位证书必须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2.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 |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响应材料组成 响应文件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资格承诺函》(附件1); 3.报价函(附件2)。 4.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第(四)点的特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响应材料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宝鼎路60号鼎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3.递交方式: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达(邮寄风险自担)。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 4.密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2026年度装修修缮项目第三方服务(包组1或包组2)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宝鼎路60号鼎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758-2625703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18日 附件1:资格承诺函(装修第三方).docx
附件2:报价函(装修第三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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