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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2名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名 (二)岗位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素质过硬、品行良好,具备从事招聘岗位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90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7.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书。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招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 (一)职位查询 招聘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告附件1《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按照招考公告的相关要求,将附件2《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及相关信息资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信网学籍证明或者学生证,不能提供的不得报考)]扫描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指定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zqdhfyzzb@zhaoqing.gov.cn,如收到,则以邮件回复,如未收到邮件回复,则需致电我院核实。请报名人员务必认真对照招聘公告及职位表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确保填报信息与材料内容一致。报名咨询电话:0758-2623917。 (三)资格审核 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以参加下一步的考试。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初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附件3《广东省考试2026年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获“双学位”人员,可以以第二专业报考。 (2)国有单位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报考人员务必按公告和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提供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书、信息等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招聘考试主要采取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 1.报名成功后,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证件不齐或者与报名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2.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计算机每分钟录入中文正确字数不少于50字。 4.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只作为水平测试,不计入总成绩。 5.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测试。 (二)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法律知识等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若招聘职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合格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则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 2.面试对象名单在我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我院官方网站。 4.面试有关工作严格按照结构化面试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 5.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五)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符合本公告中所述的优先聘用情形者优先入围;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并不存在优先情形,或均存在优先情形,则考生笔试成绩更高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由我院公布。 (二)考生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视情况递补。 (三)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我院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我院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视情况递补。 七、补录 拟聘用对象全部聘用完毕后,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以从考试总成绩合格且在一年有效期内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成绩有效期自考试总成绩公布之日起算。本单位对是否补录有最终决定及解释权。 八、签订合同 拟聘用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我院报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九、薪酬待遇 参照我院现有的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件不齐或者与报名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三)我院不与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四)考生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若我院考试与肇庆辖区其他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考试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的,报考人员只能参加其中一个法院的考试,不得重复参加。 (六)以上事项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留意我院官方网站。 (七)本公告由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表》 2.《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2026年5月25日 附件1: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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