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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我院召开共青团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团员大会,分管院领导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蔡少雄,机关党委副书记林海燕及全体共青团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政治部(督察室)主任苏锦杨主持。
按照会议议程,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共青团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预备候选人名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全体共青团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和书记。随后,团支部书记王婉懿代表团支委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蔡少雄同志对本次团员大会的胜利召开和当选的团支部委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希望全院青年干警积极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立足本职岗位,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在服务法院工作发展大局中展现新风采、实现新作为。
大会结束后,我院团支部还组织全体共青团员召开“党的青年运动史”专题学习会,观看了《青年突击队 青年垦荒队》视频。通过学习,引领共青团员们从党领导中国青年运动的光辉历程中汲取奋进力量,进一步坚定“永远跟党走”的信念信心,争当奋进新征程中的创新者、开拓者和奉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