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强化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我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学先进、树旗帜”活动,活动推选了一名行政庭法官、一名立案庭法官作为先进,供全院工作人员对照学习。
黄登魁
黄登魁,男,198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2004年参加工作,现任我院行政庭一级法官,曾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鼎湖区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带领所在部门荣立集体三等功,其家庭被评为“肇庆市最美家庭”,其撰写的裁判文书被评为肇庆法院2020年度“十佳裁判文书”。
黄登魁同志始终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仅承担办案任务,还负责研究室撰写材料工作,虽然他在2010年因用眼过度进行了视网膜脱离修复手术,眼睛视力严重下降,但他面对工作量大的情况也还是坦然面对、无私奉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思想上尊重群众,工作上服务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注重把“情、理、法”有机结合起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杨清
杨清,女,198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05年参加工作,现任我院立案庭庭长,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鼎湖区首届“道德模范”、三八红旗手、“调解能手”、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带领立案庭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杨清同志始终以刻苦勤奋的钻研精神、热情文明的司法服务战斗在审判工作第一线,坚持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倾心为民、把工作做得群众心坎里;胸怀大局、努力做到便民利民;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努力做人民的好法官,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她克服孩子小、因长期加班导致胃病经常复发、丈夫工作繁忙无力照顾家庭等困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纯朴真挚、勤奋务实、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
通过组织向先进学习活动,切实增强了全院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激励他们不断提高思想觉悟,认真履职尽责,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