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和政治定力,3月23日,我院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会,全院工作人员按部门分组开展学习。
会议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违反规定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更是拒腐防变的“护身符”,我们要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司法生态,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共七章六十八条,对适用对象和基本原则、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等作出了规定,对于推进政务处分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准确把握《政务处分法》精神实质,全面领会其内涵和要义,增强贯彻落实《政务处分法》的自觉性,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