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 庆 市鼎 湖 区 人 民 法 院
摇珠选定评估机构公告
本院定于2018年9月13日10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对以下评估标的物进行摇珠选定评估机构活动:
1、对被执行人容见英、何艳霞名下位于肇庆市幸福街鸿益花园北苑第十一幢805房;
2、对被执行人邓少梅名下位于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城西邓屋村的宗地及位于云浮市市区兴隆路的一套房产;
3、对华润混凝土肇庆有限公司码头至T区料仓输送带已完成工程的工程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