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法院党建工作事迹
近年来,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有力提升了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推动了法院全面发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到位
我院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自觉学习遵守党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立场不含糊、政治方向不偏移。班子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区委的权威,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法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对于上级开展的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我院班子成员都积极参与、认真部署,确保了上级的精神贯彻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心里。
二、坚持党要管党原则,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
我院在党建中始终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大力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配齐、配强班子,从组织上保证了对每一名党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加强了党组织建设;其次是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服从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对上级党委关于对法院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都能坚决贯彻落实,同时,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工作中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对本院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温汛强切实履行了党建队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法院各项重要工作尤其是党建的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环节亲自协调,推进了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我院基本形成以院党组为中心、党总支负总责、政工科具体指导的分工负责机制,做到责任明确、职责到位,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三、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我院坚持把提高党员干部的办案、办事质量和效率作为提高支部战斗力的核心,坚持把各个党支部建在庭上,作用发挥在庭上,全面扩大党组织的辐射能力,着力破解党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难题,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互相促进,齐头并进。我院围绕法院的中心工作和建设发展,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和支部班子的建设,把党员的理论学习和法院的改革发展、管理创新的实践结合起来,以理论、政策、学习来提高党员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和驾驭法院发展的能力。党员干部在工作岗位上带头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和化解矛盾纠纷,每一个党员都成为了一面旗帜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高高飘扬。近年来,先后涌现出肇庆市先进工作者李文雄同志、肇庆市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谢凤兰同志、个人二等功获得者黄登魁同志等先进典型。
四、加强机制建设,用制度来保障党建工作的发展
我院积极探索新时期法院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新途径,“以抓好党建强队伍为抓手,以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为主线,以抓好党建促审判为目标”,从思想、作风、制度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我院党总支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先后制定了党员星期五学习日制度、党总支议事制度、党代表到工作室活动制度等。在全院的工作机制创新中,完成了本院四大类七十九项规章制度的汇编工作,实现了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保障机制落实。我院在2013年5月大胆创新探索党员廉政教育模式,以法纪教育基地为载体,通过开展“剖析、参观、听审、讨论、补漏”五位一体听审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目前,省内外各地到法纪教育基地参观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已达7万多人次,其教育模式也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人民法院报》和广东省电视台等媒体报道推广,其经验入选《广东省“三严三实”教育读本》。
五、党建工作成效突出,推动工作全面发展
由于党总支和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加强,支委在支部党员中的威信进一步提高,在党员队伍中充分发挥了带头作用,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加,增强了支委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党建工作取得的成绩也得到了区委和人民群众的认同。每年向区有关职能部门、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本院干警就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政建设、解决存在问题等五个方面进行意见征询,满意率都在90%以上。连续多年的法院工作报告在鼎湖区人大会议上通过率都是100%。我院在2013年被中共肇庆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先进集体”,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2014年被肇庆市评为“文明单位”,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201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